發展香港科技創新 推動社會向上流動

64 6 發展科技創新產業,助力社會向上流動 7.8 本報告也建議,引入「產出思維」,政府按照大學科研成果知識轉移所得的收入作出 配對,以推動科技成果商品化。在這部分的配對基金分為兩部分,其中一半用作天使 基金,促進學者和大學生創業創新活動,另一半則由大學自主使用,以調動大學參與 配對基金計畫,推動知識轉移的積極性。 7.9 通過以上建議,期望在香港形成一個目標導向,產出思維的生態系統,推動香港科技 創新產業的發展(圖 7.1)。 圖 7.1 目標導向,產出思維的香港科技創新產業生態系統 為香港 年輕人在科技 產業發展,推動 社會向上流動創 造更大空間 發展 第一類科技 創新產業:實 現香港產業多 元化 發展 第二類科技 創新產業:用已 有科技為現有 產業賦能 加 大第二類科 技創新產業 扶持力度 香港青年 人科技創業 鼓勵 內地和國外 大型科技企業 入駐香港 激勵 和推動香港高 校知識轉移,尤 其是向本地企業 進行知識轉 移 加強 香港高校本 地學員研究 生教育 善用 落馬洲河套地區 發展,使之成為海內 外企業和人才滙聚的地 方,解決香港研發人才 匱乏,培育創業人才 機制缺乏的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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