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碼新世界——資訊科技時代機遇與挑戰

108 [本文摘要]:企業出售客戶個人資料供買方進行直接促銷,引發公眾對私隱問 題的關注。政府隨即提出修訂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》的諮詢文件,重點包括規 管直接促銷行為,要求商家須事先取得消費者同意才能使用其資料,否則將構 成刑事罪行。 電話直接促銷雖帶來滋擾問題,但也有助消費者發現新產品。政府以「拒收訊 息登記冊」(DNC)作監管預錄電話招徠客戶的行為,但此「堵塞」機制未能 解決大多數以真人致電方式的直接促銷活動。作者提出「來電者名單」方案, 讓消費者自主「過濾」促銷電話,決定是否接聽,既可保護個人私隱權,又不 致完全排斥商業促銷活動,平衡商業需求與私隱保護,避免削弱香港的競爭力 和經濟效率。 個人資料的私隱保護愈來愈受到公眾關注。自八達通被揭發以出售「日日賞」 客戶的 個人資料圖利後,輿論一片嘩然,接著多家銀行和電訊公司亦被發現轉移客戶個人資 料,而商戶購買這些個人資料主要用於促銷。為了「亡羊補牢」,政府於 2010 年 10 月 18 日發表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公眾諮詢文件。由於問題不僅涉及個人資料的私 隱保護,亦牽涉到商業活動中促銷、經濟學上的監管效率等一系列問題,因此需要從 多角度對問題作較為均衡的考慮和分析。 建「來電者名單」監管直接促銷 4 保個人私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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