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碼新世界——資訊科技時代機遇與挑戰

111 筆者的建議,是拋棄消費者同意和 DNC 的想法,而依靠「過濾」的概念。 政策的理 性很簡單:如果消費者能確定招徠訊息的來電者身份,那麼就能有選擇地做出反應(比 如他們可以選擇不接聽銀行的促銷電話,但接聽酒店或餐廳的電話)。直接促銷商不會 知道消費者是否對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感興趣(也許消費者當時正在忙碌中,所以未 能接聽電話?)。因此,他們無法對消費者的「盈利性」作出推斷。這可以抑制過濫的 招徠行為。 要推行這種過濾機制,我們可以建立一個「來電者名單」。該名單存儲促銷商的電話號 碼及其公司名稱/業務性質。消費者可以在手機上定期下載和更新該名單。當促銷商給消 費者打電話時,消費者的電話會顯示(告訴他)來電與自己有無關係,或自己對來電有 沒有興趣。如果沒有,就可以選擇不接電話,置諸不理。 通訊技術領域的發展,已使這類過濾應用程式高度可行。在實踐中,我們能在帶有電話 簿功能並能啟動來電顯示功能的所有固定電話/手機上,實行該應用程式。乍眼一看, 這種「來電者名單」的想法似乎與 DNC 登記冊相似,它不存儲消費者電話號碼,而是 存儲電話促銷商的電話號碼。但是,內在的經濟原理是不同的。我們不再「阻止」電話 促銷商聯絡消費者。我們讓消費者「選擇」想要接聽的電話促銷商。其內在機制是「過 濾」,而非「封堵」。 4 保個人私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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