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 4 保個人私隱 誠然,這個方案也有一個好處,因為來電過濾應用程式,可方便用戶馬上洞悉到促銷來 電,於這一刻即可決定是否攔截或接聽。記得多年前筆者在《信報「解牛集」專欄》 發表的一篇文章—《建「來電者名單」監管直接促銷》(見前文),極力提出採用「過 濾」方式,而非「禁止」方式進行規管,把牽涉商業活動的促銷電話一筆勾銷。 根據商經局的公眾調查,「有大約 4% 曾收到人對人促銷電話的受訪者認為,該類電話曾 為他們帶來好處,主要的好處是可以獲得折扣或較低價格;而有 10% 的受訪者曾因人對 人促銷電話而進行商業交易。根據業界調查中受訪公司提供的資料,人對人促銷電話的 平均交易成功率為 13%」(《文件》,1.10 段)。可見的確也有市民通過這些拉生意的電 話,購買直接促銷的商品。若採用拒收訊息(DNC)登記冊的方式,去阻止人對人促銷 電話,此舉也可能令到對電話促銷感興趣的用戶,失去接收到相關訊息的機會。 「百度事件」足堪警惕 因此,採用「過濾」方式進行規管並不是壞事,也是一個解決問題的可行方法。不過, 問題是由業界來營運攔截促銷電話的過濾程式,並不一定妥當。最近,由百度開發的 「來電攔截」應用程式 DU Caller,引發出對個人私隱的關注。此程式不單設「逆向檢 索」功能,更提供關鍵字搜尋電話號碼功能,容許以人名、機構名稱等直接搜尋到電話 號碼,使個人的私隱遭輕易外洩,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 如果由業界公司來設立這個「來電攔截」應用程式,顯然便是沒有辦法去規管到這些私 人公司如何保護這些電話號碼。若然這些電話號碼輕易遭外洩,且牽涉到個人私隱洩 露,問題馬上變得更複雜。 過去,美國也有一個相若例子。這個例子並不是針對電話,而是針對垃圾電郵。二千 年初,美國政府擬設立一個阻截垃圾電郵的方案,建立一個 do-not-spam list,禁止 把垃圾電郵發到登記了的電郵地址,但到最後,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ederal Trade Commission, FTC)在 2004 年 6 月公開表示這個方案並不可行,市場也不會接受。 據美國當年的研究結論,如果設立了這個電郵登記冊,很自然形成了一個電郵資料庫, 使濫發電郵的公司,更方便把更多電郵傳送到登記冊外其他人的電郵地址裡,郵寄的成 本更低,電銷商更傾向源源發出促銷電郵。若然容許一家並非在香港註冊的第三地公 司,去營運這些登記冊,對於私隱保障的安全性會更為脆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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