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8 4 保個人私隱 [本文摘要]: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(通訊辦)推出「短訊發送人登記制」, 要求電訊服務供應商登記為「已獲認證的發送人」,並以「#」號開頭的專用名 稱發送短訊,使市民能辨識合法來源,以打擊日益猖獗的境外電話行騙,降低 市民受騙風險。此措施僅針對「行騙」問題,始終未解決更廣泛的市民受「訊 息滋擾」的問題。 作者提出借鑑其 2010 年提出的「來電者名單」概念,建立「白名單」機制, 讓市民清楚知悉來電者的身份與目的,自主決定是否接聽。這種「過濾」而非 「封堵」的方式,既能減少滋擾,又能幫助商業機構精準觸及潛在客戶,達成 雙贏。在打擊電話詐騙的同時,也須正視市民熱切期望能減少日常受訊息滋擾 的苦惱。 2023 年 12 月 28 日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(通訊辦)率先於電訊業實施「短訊發送人 登記制」,協助市民識別短訊發送人的身份,以打擊涉及冒充電訊服務供應商,或其他 公司和機構的身份,向市民發出行騙短訊。 登記成為「已獲認證的發送人」之電訊服務供應商,可使用以「#」號開頭的「已登記 的短訊發送人名稱」發出短訊,而短訊接收者能夠從「短訊發訊人名稱」開頭的「#」 號,識別所收短訊是否來自「已獲認證的發送人」,增強短訊接收者對閱覽訊息的信 心。對於並非由「已獲認證的發送人」發出但發送名稱含「#」號的短訊,電訊網絡可 以加以攔截。 「過瀘」比「封堵」更有效 今次通訊辦推行實施的「短訊發送人登記制」,與筆者早於 2010 年 3 月以來一直提倡 以「過瀘」而非「封堵」的概念,建立一個「來電者名單」,去監管滋擾性促銷來電的 理念和方法脗合。從「來電者名單」登記人發出的短訊,接收者可馬上知道是那個機構 來電,來促銷什麼貨品或服務,若這些貨品或服務自己感興趣,便可接聽,取得新的相 關訊息;不感興趣的,則可拒接,不必浪費時間。而來電或短訊的發送商業機構,亦取 得接收者成為成功銷售對象的潛在機會,是一個消費者和銷售者「雙贏」的政策選項。 登記制辨行騙電話 白名單除訊息滋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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