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 然而,問題就出在這裡。無論臉書也好,想創造一個元宇宙世界的其他公司也好,它們 都只是一家中心化的機構,是由中央操控的。如果大家都接受有一個同現實世界真實個 人份連繫的虛擬身份,通過虛擬身份在這個元宇宙世界應用互聯網,臉書等商業機構是 否適合去擔當「協調人」的角色? 筆者記得於 2013 年 5 月在信報發表過一篇文章—〈港府應為市民設「虛擬 ID」〉。為 什麼提出虛擬身份証的概念呢?其實是針對個人的私隱保障問題。當時眼見互聯網上信 息泛濫,個人的身份私隱很容易受到侵犯。當個人的私隱信息,例如個人的身份証明資 料等一經披露,便無法一筆抺去,逆轉回來。 「虛擬ID」保護個人私隱 在這種情況下,政府要有效保護個人的私隱,可以怎樣做?筆者借鏡信用卡系統運作的 機制概念,信用卡之所以能夠運作,是因為有一個特定的中央資料庫,去核實信用和提 供付款保証。事實上,每個信用卡的用戶,其實都有一個「虛擬身份」,並獲允許用戶 使用這個「虛擬身份」,通過網絡進行不同的交易、付款等活動。 據此,筆者建議政府為市民設立一個「虛擬 ID」,「虛擬 ID」的信息,儲存到一個由政 府建立的中央資料庫,裡頭載有具真實身份與虛擬身份之間的聯繫,並接連場外(工商 或其他需要用戶身份的機構,如銀行等)的終端機,以用作實時核實身份。市民在網上 的購物等活動,通過政府設立的中央資料庫進行核實,再把核實的信息傳導到有需要核 証用戶身份的機構,這樣一來,現實世界的個人身份,只有政府知道,商家不會知道。 2 網絡新天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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