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6 政商攜手制訂政策組合 事實上,這項白名單措施也不能徹底消除網絡行騙。譬如,有些詐騙行為通過推廣「賭 博」的非法活動進行,由於有人「樂意」參與而中招,成為「配合」騙徒的「受害人」,這 些案例反映,除了立法及設立白名單等措施外,亦需要教育行為體守法和警惕虛假信息 的意識。在教育推廣方面,我們看到,無論政府當局如何宣傳,總有一些無法接觸到防 騙宣傳信息的人,政府如何協助這些人,無疑也是重要的下一步。立法打擊顯眼的行騙 行為,有助減少受害人的數目;設立白名單可再減少受害者的數目和範圍;設法協助到 那些未能接觸到防騙信息的人,冀能再減少潛在的受害人數目,步步推進;與此同時, 當局也可以考慮提高騙徒通過網絡媒體發放行騙信息的成本,政府與業界攜手合作,以 政策組合,對付網絡和電話行騙,以避免互聯網和電話網絡的使用信任危機,演變成星 火燎原之勢! [後文簡介]—〈反思與修正「百搭控罪」紕漏〉:香港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 161 條 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」,此條例原意是懲治未經授權入侵電腦的行為,但條 文含糊,導致檢控範圍過廣,被廣泛用於檢控偷拍、網絡言論等與原立法目的無關的案 件。高等法院指出「取用電腦」與「使用電腦」不同,單純用手機傳訊不構成犯罪,並 批評條例的寬泛解釋可能導致不公。本文分析,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」條 例這條被稱為「百搭控罪」的紕漏,建議作出檢討。 原刊《香港經濟日報》2024 年 2 月 22 日;2025 年 6 月重閱修訂 3 防網絡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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